《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专家座谈会在京召开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7月4日,中华中医药学会在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专家座谈会,总结回顾中医药法实施三年来取得的成效和进展,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医药法建言献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达出席并讲话,中华中医药学会会长王国强致辞,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国辰主持会议。
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黄璐琦,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王琦,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徐庆锋,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肖伟等分别从中医药服务体系、科学研究、中医药人才培养、管理体制机制、中药保护与发展的角度,就深入推进中医药法实施作了专题交流发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余海洋介绍了中医药法实施的整体情况。
孙达指出,中医药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中医药领域的基础性、纲领性、综合性法律,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补充完善,是中医药行业依法治理的根本遵循,实现了“国宝”有“国法”的保障,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他充分肯定了中华中医药学会在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中取得的成绩。他说,中医药法实施以来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中医药法依法保障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各责任主体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有力推动了中医药法落地见效,中医药法规体系建设步伐加快,配套制度逐步落实,中医药事业的组织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服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文化传播、国际交流等得到全面协调快速发展。他指出,中医药法贯彻落实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依法发展中医药的理念和思维还有待强化,一些地方的中医药管理体系不健全,中医药法的一些改革创新制度还需加大落实力度,法律明确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还需进一步压实压紧。
孙达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中医药法的贯彻落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认识深入实施中医药法的重大意义,压紧压实责任,履职尽责,真正使中医药法落到实处。二要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三要坚持统筹推进,进一步形成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中医药法的组合拳。四要积极协调沟通,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医药法评估和调研,推动中医药法执法检查。五要充分发挥行业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法贯彻落实和不断完善。
中华中医药学会分支机构在京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有关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中药企业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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