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拨亿元保护岭南中药材
2017~2021年,广东省财政安排岭南中药材保护资金1亿元,其中2017年安排5760万元。
保护资金主要用于生产技术规范、种质库圃及种源采集、文化保护、资源动态监测、种质资源圃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及技术推广应用、品牌宣传保护及注册资助等。
化橘红、广陈皮、阳春砂、广藿香、巴戟天、沉香、广佛手、何首乌8种岭南中药材被列入第一批保护对象。
本报讯 记者赵维婷日前从广东省中医药局获悉,为贯彻实施《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加强岭南中药材保护,2017~2021年,广东省财政共安排岭南中药材保护资金1亿元。
2017年安排5760万元,其中广东省中医药局安排1480万元,主要用于生产技术规范、种质库圃及种源采集、动态保护、文化保护、生产基地评估、资源动态监测、人才培养等;省农业厅安排3360万元,主要用于种质资源圃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及技术推广应用等;省林业厅安排240万元,主要用于林地上生长八种中药材保护;省工商局安排680万元,主要用于品牌宣传保护及注册资助等。
《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于2016年12月1日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医药法颁布后首个施行的地方性中医药法规。
该条例分9章68条,重点是建立种源、产地、种植、品牌4个环节的保护制度,解决保护重点、保护主体责任、怎样进行保护等问题。化橘红、广陈皮、阳春砂、广藿香、巴戟天、沉香、广佛手、何首乌8种岭南中药材被列入第一批保护对象。
这8种第一批立法保护的中药材是从广东道地中药材20个种类中公开遴选出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省中医药局通过网络投票、问卷投票等方式,邀请群众、人大代表、名中医和国医大师等参与投票,提出意见。先后有超过10万群众参与网上投票,226名省名中医(含2名国医大师)中有186人参与投票。
为落实动态保护,逐步实现对更多岭南中药材的保护,条例还规定,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岭南中药材保护实际需要,对符合广东道地特征的中药材经过统一遴选增加新的保护种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列入保护目录予以公布。
条例规定要设立良种繁育基地,并明确道地化橘红产地化州,道地广陈皮产地新会,道地阳春砂产地阳春,道地巴戟天产地德庆、高要,道地何首乌产地德庆等地,应当设立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广藿香主产地湛江、肇庆,广佛手主产地肇庆,沉香主产地东莞、中山、茂名、惠州、揭阳等地,优先设立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
为加强对岭南中药材的品牌保护,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利用岭南中药材保护经费,支持行业组织设立专门的保护种类品牌推广中心,培育岭南中药材知名品牌,促进岭南中药材的品牌化经营。保护种类品牌推广中心应当提供品牌培育、宣传推广、交流合作等服务,协助岭南中药材品牌相关权利持有人扩大品牌影响范围,提高社会认知度。
中药材生产管理涉及21个部门和单位,为明确和强化各部门职责,条例对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的检查评审,建立质量信用等级档案,以及查处假冒伪劣中药材、商标侵权、地理标志侵权等行为的监管主体责任做了规定,明确主管部门人员法律责任,确保各项保护工作落实。
条例还对种植技术规程、种植环境标准、农艺管理、施肥要求、病虫害防治、采收、产地初加工等进行了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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