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印发《青海省关于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
为统筹推进中藏医药事业振兴发展,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青海省关于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藏医药服务,初步建成藏医药强省,中藏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到2030年,中藏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藏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在全国藏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龙头地位更加巩固,实现全面建成藏医药强省的奋斗目标。
《意见》提出七项重点任务并分别明确各项任务的负责单位及配合单位。一是完善中藏医医疗服务网络,切实提高中藏医医疗服务能力,建立覆盖省、市州、县的中藏医重点专科体系,促进中藏西医结合,放宽中藏医药服务准入。二是发展中藏医养生保健服务。建立系统的藏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标准和规范并在全省相关机构推广,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藏医保健操、锅庄等中藏医传统运动。发展中藏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将青海打造成全国民族医药与健康养生旅游目的地。三是扎实推进中藏医药继承。实施中藏医药传承工程,全面系统集成历代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特别是青海本土的中藏医药学术遗产。加强中藏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四是着力推进中藏医药创新。健全中藏医药协同创新体系,加强中藏医药科学研究。建立和完善符合中藏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标准和体系。五是全面提升中藏药产业发展水平。加强中藏药材资源保护利用。建立省级中藏药材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中心和监测站。推进中藏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加快推进全省中藏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六是大力弘扬中藏医药文化。实施中藏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推动中藏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将中藏医药文化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七是积极推动中藏医药海外发展。加强青海藏医药同国外院校、学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支持藏医药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扩大藏医药对外投资和贸易。
意见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要将中藏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中藏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在市州卫生计生委设立或加挂中藏医药管理科。
专家免费咨询热线:010-87876186(咨询时间:上午8:30-下午5:00)
本页关键字:中医药发展战略 中藏医药 中藏医药服务 藏医药强省 免费索取疾病资料
上一篇:全国肿瘤防治周公益活动在京启动 下一篇:中国中医科学院2人入选人才托举工程
>> 更多请点击扫描二维码 轻松关注 您感兴趣的中医微信号
相关链接
图片文章
网站搜索
最新文章
拼音索引
[中药词典]
[中药方剂]
疑难杂症
- 癌症肿瘤
- 病毒性肝炎
- 肝硬化
- 脂肪肝
- 酒精肝
- 肝腹水
- 痛风
- 甲亢
- 糖尿病
- 癫痫
- 失眠
- 面瘫
- 偏头痛
- 抑郁症
- 更年期综合症
- 面肌痉挛
- 三叉神经痛
- 重症肌无力
- 神经衰弱
- 脊髓空洞症
- 白内障
- 青光眼
- 黄斑变性
- 眼底病变
- 黄斑裂孔
- 眼底出血
- 视神经萎缩
- 玻璃体浑浊
- 视网膜色素变性
- 心肌炎
- 白塞氏病
- 红斑狼疮
- 干燥综合征
- 硬皮病
- 风湿类风湿
- 坐骨神经痛
- 股骨头坏死
- 骨髓炎
- 腰椎间盘突出
- 强直性脊柱炎
- 颈椎病
- 间质性肺炎
- 慢性结肠炎
- 慢性胃溃疡
栏目导航
帮助中心
- 客服电话:010-87876186
- 客服QQ:13007415
- 邮件地址:zhzyw@zhzyw.org
- 投诉电话:010-87876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