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建立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5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拟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公布严重违法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形成全社会监督氛围,震慑违法行为。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纳入“黑名单”的8种情形,包括生产销售假药或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在申请相关行政许可过程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同时明确,生产销售假药或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人员,也应纳入“黑名单”。
征求意见稿指出,药品安全“黑名单”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政务网站、新闻媒体或者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纳入“黑名单”的严重违法单位和个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重点审查、重点监管的措施,如对列入药品安全“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将记入监管档案,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责令定期报告质量管理情况等措施。
此次征求意见为期一周,6月6日以前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途径和方式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反馈意见。
专家免费咨询热线:010-87876186(咨询时间:上午8:30-下午5:00)
上一篇:广西部署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和师承工作 下一篇: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医改重点工作
>> 更多请点击扫描二维码 轻松关注 您感兴趣的中医微信号
相关链接
图片文章
网站搜索
最新文章
- 冬季如何防雾霾
- 不要问“病从何来”?只需问“治向何去”?
- 巧用药膳调失眠
- 二十四节气养生之小寒养生
- 河北安国药市2016月1月29日快讯
- 冬季养生两款药膳
- 三盘落地势导引法:增强免疫
- 安徽亳州药市2016年1月29日快讯
拼音索引
[中药词典]
[中药方剂]
疑难杂症
- 癌症肿瘤
- 病毒性肝炎
- 肝硬化
- 脂肪肝
- 酒精肝
- 肝腹水
- 痛风
- 甲亢
- 糖尿病
- 癫痫
- 失眠
- 面瘫
- 偏头痛
- 抑郁症
- 更年期综合症
- 面肌痉挛
- 三叉神经痛
- 重症肌无力
- 神经衰弱
- 脊髓空洞症
- 白内障
- 青光眼
- 黄斑变性
- 眼底病变
- 黄斑裂孔
- 眼底出血
- 视神经萎缩
- 玻璃体浑浊
- 视网膜色素变性
- 心肌炎
- 白塞氏病
- 红斑狼疮
- 干燥综合征
- 硬皮病
- 风湿类风湿
- 坐骨神经痛
- 股骨头坏死
- 骨髓炎
- 腰椎间盘突出
- 强直性脊柱炎
- 颈椎病
- 间质性肺炎
- 慢性结肠炎
- 慢性胃溃疡
栏目导航
帮助中心
- 客服电话:010-87876186
- 客服QQ:13007415
- 邮件地址:zhzyw@zhzyw.org
- 投诉电话:010-87876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