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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列入重点

近日,国务院印发《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在基本原则中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并在七项重点工作中,“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单列一节。

近日,国务院印发《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在基本原则中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并在七项重点工作中,“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单列一节。

这一节说,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开展重大疾病的中医药防治与研究。积极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大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加强中医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培养一批高质量中医药人才,造就一批中医药大师。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基本建成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体系。加强民族医药传承与发展,促进中西医结合。积极推进中医药法制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研究制定鼓励中医药服务的医疗保障和基本药物政策,完善中医药发展的保障机制。

规划在“加快健康产业发展”部分,提出大力发展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业;大力发展中医药相关健康产业,鼓励和支持产学研结合和建立产业技术联盟,提高我国中药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大力发展生物医药,改造提升传统医药,推动中药、生物医学工程等新产品和新工艺的开发、产业化和推广应用。

规划还在“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部分,提出重点加强儿科、妇产、精神卫生、肿瘤、传染病、老年护理、康复医疗、中医等领域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在“卫生人才与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工程”专栏中,提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重大专项。

规划提出,要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坚持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人才,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转变卫生发展方式,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全体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着提高,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地区间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间健康状况差异不断缩小,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人均预期寿命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岁。

专家免费咨询热线:010-87876186(咨询时间:上午8:30-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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