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法的操作要求
5.由灸炷大小定灸量:灸炷的大小,古籍述之颇详。《备急千金要方》云:“灸不三分,是谓徒冤,炷务大也”。要求艾炷底部范围不小于3分。此间接灸而言,若直接灸则不然,艾炷可小至粟粒大。在施灸时,通过选择适当大小之艾炷以控制灸量。
6.由患者感觉定灸量:患者感觉分二类,一为施灸后的灼热感。根据不同病情,有的仅要求局部温热感,有的则要求有烫灼感,可按患者口述而加控制。另一类为灸的传导感觉,如隔蒜灸中的铺灸治疗虚劳顽痹,须灸至患者自觉口鼻中有蒜味时停灸。这也是一种控制灸量的依据。
7.由施灸次数定灸量:将规定的壮数,一次灸完为顿灸,分次灸完称报灸。对体质差者及头四肢等肌肉浅薄处,可以通过报灸的方式控制灸量,以防止不良反应,取得预期效果。恰如《神灸经纶》所云:“若并灸之,恐骨气血难堪,必分日灸之或隔日灸之”。
当然,上列各条的具体施灸量应综合考虑。必须指出的是,从历代记载及已有的经验看,一般而言,创伤灸疗,效果较佳。但对现代人来说,灼伤皮肤的灸疗往往难以接受,为增强剌激量,可采用连续多次短时间的强剌激以达到时间整合后的一次极强剌激,类似创伤剌激的效果。
三、诱发灸感传导
近年来,安徽的一些医家提出灸剌激亦可和针刺激一样引发感传,并初步总结出引发灸感传的操作要点和灸感传的一些特征。从临床中观察到诱发灸感传导,对灸治疗效有一定帮助,现介绍如下,供临床参考。
(一)操作要点
1.灸材:一般以艾叶为灸材,并艾条灸为主。这是因为艾条可以较好控制灸量,包括灸的时间长短、灸的温度高低等。但并不局限,艾炷灸、隔物灸等亦可引发灸感传导。
2.取穴:取穴宜少,但应选择要穴。施灸顺序:先灸上,后灸下;先灸背,后灸腹;先灸头,后灸肢;先灸阳经,后灸阴经。
3.灸灼强度:灸灼刺激强度宜较强。具体要求为:手持点燃之艾条在穴区反复上下左右移动,“上下来回,号称雀啄;左右摇摆,有类飞腾”,以产生一种动态的剌激。这种动态剌激必须是连续的均衡的,也就是说整个施灸过程中,火力必须均衡,作用不能中断,这主要有利于灸剌激量的积累,正是在这种剌激量积累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出现灸的感传。
(二)灸感传的特征
根据已有的实践表明,灸感传导大致可分四个时相:
1、第一时相:感传先兆期。指灸感传尚未出现或即将出现之际,灸处产生与针刺感觉相类似的酸、胀、重、麻等得气感应。此种感应可较局限,亦可较广泛。有时甚至使同侧肢均受波及,然后再显现感传线。先兆有时可先出现于病所,再在施灸穴区逐步显现。不少患者可没有先兆期,直接进入第二时相。
2.第二时相:定相传导期。即出现酸麻重胀等灸感后可按照一定的径路传导,其方向直指病区,传导的速度及传导带的宽窄均不一致。但感传所止处,多为病痛所在。即所谓“气至病所”。
3.第三时相:作用发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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