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重症肌无力的用药原则
治疗重症肌无力的用药原则应遵循“足量、全程、联合、规律、逐减”的十字原则。
应遵循“足量、全程、联合、规律、逐减”的十字原则。
(1)足量
重症肌无力患者一旦接受治疗,就要接受正规治疗,在药物治疗中首先要足量,这样才能起到最佳治疗效果。这里的足量并不是所有患者都是一样的用量,而是针对患者目前的发病情况而制定,同时患者的年龄、发病类型都对用药剂量有一定影响。
(2)全程
重症肌无力发病时间长,病情容易反复,所以患者用药要按照全程原则,一个疗程3个月,一般需要治疗4~6个疗程,待病情稳定,症状消失后再减量服用一段时间后,才能停药。
(3)联合
重症肌无力患者一般采取中药治疗,但个别病情严重或原来一直服用西药治疗者,就需要中西联合用药,这样既保证了西药在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又可抵消西药带来的副作用;有严重病情如:肌无力危象、胸腺瘤术后的需要西药联合应用,才能尽快控制病情。
(4)规律
用药要有规律,不能自行加减药物,严格按照医生的嘱托,一天3次药,用药时间在饭后30~60分钟,每天用药时间基本相同,坚持规律用药对药物在人体内地吸收起关键作用。
(5)逐减
患者在服用药物治疗一段时间后,病情逐渐好转,应该减量服用药物,在主管大夫的指导下先减去西药治疗,减药过程中坚持逐步减量,避免马上停服某一药物,特别是激素治疗过程中,停药带来的疾病反弹很容易危及到患者的生命;如果是单纯中药治疗,患者应及时和主管大夫联系,确定减量后的用药方案,避免自行减药,从而减少病情反复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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