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之忌
味精是日常生活中的一种调味品,它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钠,溶解于 300倍的水中,即可品出它的鲜味。在炒菜、做汤时,只要加上一点,就可使菜肴味道鲜美、可口。味精本身也是一种营养品,有肝脏病的人,平时吃点味精也有好处。味精还可改善人体细胞营养状况,改善大脑机能,可治疗神经衰弱,也可以作为智力发育较差的儿童的辅助剂。此外,它能与血液中氨结合成谷酰胺,对肝昏迷、癫痈亦有一定疗效。味精原料是植物性蛋白质,如豆类、玉米、淀粉等,经微生物发酵而成。
科学测定:人体每日允许摄入味精量是较高的,即每公斤体重可摄入味精为0.1~0.2 克,一个体重 55 公斤的人。每天可以摄入味精 5~6 克,如一般五口之家,每天可用 33 克,较普遍的都不会达到这个标准。使用味精有它的科学法与禁忌。
一、忌味精入锅。科学研究表明,味精遇到高温,特别是在油锅的高温下更容易转变成含氮的致癌物,它能诱发肝、脑、小肠、结肠和性腺产生肿瘤。因此,在使用味精时,不要与菜同时下锅,加热时间太久,更不宜让味精在油锅中煎熬,可在起锅前加入,或将味精加在烧好的食物容器中。
二、忌味精遇碱。味精喜酸怕碱,在弱酸的汤菜中,加入味精,可使食物鲜美可口,如遇上碱性食物,就会使谷氨酸钠变成谷氨酸二钠,失去应有的鲜味。
三、忌味精过量。味精的用量也是有个限度的,不是放得愈多愈鲜味、愈有营养,如过量进食便会出现头痛、头晕,颜面发红发热,四肢疲倦乏力,呕吐等现象。科学研究表明,食用过量味精会引起智力衰退、视网膜受损、性激素分泌减少,性器官发育受影响等。因此,不要在每种食品或汤中都放味精,特别是婴儿,更不要随便使用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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